加州眾議員與洛县檢察官宣布推動《移民權利法》保護無身份之罪行受害者免遭驅逐出境 亞裔團體表態支持

(左起)泰國社區發展中心(ThaiCDC)律師Phatchara Udomsin、亞美公義促進中心執行長Connie Chung Joe、洛杉磯縣政務委員蘇麗絲(Hilda Solis)、加州眾議員Miguel Santiago、洛杉磯地方檢察官George Gascón、華埠服務中心執行長伍競群(Peter Ng)、ThaiCDC指導律師Panida Rzonca,以及KYCC總監Steve Kang共同宣布推動《移民權利法》

美國新聞中心
4/11/2023

【洛杉磯訊】4月10日,加州眾議員Miguel Santiago與洛杉磯地方檢察官George Gascón、洛杉磯縣政務委員蘇麗絲(Hilda Solis),偕華埠服務中心(Chinatown Service Center,CSC)、亞美公義促進中心(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AJSOCAL),韓國城青年和社區中心 (Koreatown Youth & Community Center,KYCC),及泰國社區發展中心(Thai Community Development Center,ThaiCDC)等亞裔機構代表,共同宣布推動《移民權利法案(AB1261)》。 該法案將可保護位於加州的無證移民不會因舉報跟蹤、勒索、家庭暴力等罪行而遭驅逐出境,藉以鼓勵受害者與證人勇敢出聲。

為保護受害人,國會於1995年設立S簽證,適用於提供組織犯罪證據之無證移民,此簽證效期3年,可保護證人及其家人避免遭受驅逐出境;2000年10月國會另創建兩項簽證,U簽證用以保護受到家庭暴力、性侵及人口販賣等罪行傷害的無證被害人;T簽證則為協助執法單位調查上述罪行者,兩類型簽證有效期限皆為4年,且可連同家屬一併申請。

眾議員Miguel Santiago指出,為遏止反移民仇恨,加州州政府須確保受害者及證人生計不會因挺身報案而受到影響或威脅。加州的法律體系應讓當地居民都能感到安全並受到保障。數據指出,犯罪被害人有高達83%為無證移民,他們因擔心遭驅逐出境或解僱而不敢報案。AB 1261法案將編纂S 簽證的申請程序,並重申 U 簽證和 T 簽證的適用條件,以促進加州州政府保護弱勢居民的使命。

華埠服務中心執行長伍競群( Peter Ng)表示,十分樂見由眾議員Miguel Santiago 起草、洛杉磯地方檢察官 George Gascón 背書的AB1261法案能順利進入委員會審議。對於社區,尤其亞裔族群是個好消息。該法案得以保障無證移民免受家庭暴力和人口販賣集團的迫害,並讓協助調查的受害人可為自己及家人申請簽證。若您是犯罪受害者或證人,請不要害怕舉報,這項法案將可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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