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美国子女的教育维权-上诉法院维持哈佛的平权行动政策】【美国新闻中心】

(照片来自网络)

【亚裔美国子女的教育维权-上诉法院维持哈佛的平权行动政策】【美国新闻中心】

11/12/2020 洛杉矶报道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CNN)报道,设在波士顿的美国上诉法院已拒绝了由代表亚裔美国人的组织对哈佛的平权行动政策提出的质疑,他们称该学校歧视他们,因为它偏爱黑人和西班牙裔申请人。

桑德拉·林奇(Sandra Lynch)法官在上诉小组中写道:“哈佛大学有持续的义务,要进行不断的思考并不断对其招生政策进行反思。” 裁定说,学校在招生政策中“有限使用种族”以实现多样性与法院先例相一致。

法院说:“哈佛大学已经表明,对种族的全面考虑并不是不允许的。”


(附: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简称:SFFA)

2014年11月开始提起诉讼的公平招生学生会主席爱德华·布卢姆(Edward Blum)表示,将对该决定提起上诉。 长期以来,他一直带头反对主要使黑人和西班牙裔受益的种族政策。 他于2016年在高等法院败诉了德克萨斯大学一案。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全面裁决也是对特朗普政府的严厉谴责,特朗普政府与司法部一起参与了本案,与Blum的“公平招生”小组一起。

从一开始就对哈佛案进行了密切关注,因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平权行动实践。 今年5月25日,警方在明尼阿波利斯杀死了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这是该国关注系统性种族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争论的重点之一是哈佛大学使用“个人”评分,以及学术和课外评分,SFFA联盟说,这让招生官员提高黑人和西班牙裔申请人以及处境不利的亚裔美国人的在美前景。

经过三周的审判,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要求,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艾莉森·伯劳斯(Allison Burroughs)也拒绝了这一要求。

SFFA联盟认为,灵活的“个人”评级导致了亚裔美国人的种族定型观念。 在审判期间,SFFA认为亚裔美国人被仅仅认为是“精明的书本”。

但是,上诉法院认可了初审法官的调查结果,该调查结果反对陈规定型观念,并得出结论,个人等级不受种族影响。

对于SFFA关于哈佛对亚裔美国人施加“种族惩罚”的说法,哈佛律师认为,亚裔美国人在其制度下实际上表现良好。

哈佛说,对于2024年的新班级,亚裔美国人占班级的24.6%; 非裔美国人占13.9%; 拉丁文11.8%; 美国原住民和夏威夷原住民占2.0%。 其余类别为47.7%,绝大多数是白人学生。

哈佛律师在整个诉讼中还指出,当最高法院于1978年维持平权诉讼时,法官们都很好地引用了哈佛模式。

在1978年加州大学诉巴克丽晶(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Bakke)案中,高等法院允许高等院校将种族视为录取的许多标准中的“加分”因素,但禁止配额。

周四的裁决使该案更接近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美国最高法院于1978年以5票对4票首先通过了针对校园多样性的种族平权行动。 法院一直在继续严格考虑学生种族的录取计划,例如2003年的密歇根州和2016年的德克萨斯州。

但是,新的6比3的保守派和自由主义派组成可能会改变哈佛案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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