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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2021
北京時間8月23日下午消息,針對媒體報道「阿里雲將用戶留存的註冊信息洩露給第三方合作夥伴」,阿里雲回應:根據自查,該投訴事件應為2019年雙11前後,阿里雲一名電銷員工違反公司紀律,利用工作便利私下獲取客戶聯繫方式,並透露給分銷商員工,從而引發客戶投訴。
阿里雲表示:公司嚴禁員工向第三方洩露用戶註冊信息,已根據公司制度對該事件進行嚴肅處理,並遵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積極整改,對人員管理層面上的不足進行強化改進。感謝大家的監督批評。
雲將用戶留存的註冊信息洩露給第三方合作夥伴”,阿里雲回應稱,根據自查,該投訴事件應為2019年雙11前後,阿里雲一名電銷員工違反公司紀律,利用工作便利私下獲取客戶聯繫方式,並透露給分銷商員工,從而引發一名客戶投訴。
此前,網絡流傳一份落款為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答復函件,該函件稱,經調查覈實,2019年11月11日阿里雲計算有限公司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用戶留存在的註冊信息洩露給第三方合作公司,違反了網絡安全法,浙江通信管理局已經責令阿里雲計算有限公司改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圖片:阿里集團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