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博仁法訊║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被解僱能否申領失業補助金?】

美国新闻中心
8/27/2021

【帕薩迪納訊】近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及政府部門,規定其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將面臨失業的風險。因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而被解雇,員工是否還能申領失業金?

前檢察官、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亞凱迪亞副市長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在採訪時就表示,“事實上,這其實與出租車司機應當有合法駕照沒有本質上的不同”。一旦接種新冠疫苗成為就業的先決條件,即使在可能性很小的情況下,僱員也有可能因無作為或拒絕配合為由,而被拒絕成為“失業人員”。

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表示,“重要的是每個個案的情況都是不同的,出於醫療與宗教原因,也是有可能被

法律允許獲得豁免接種疫苗的。” 關於僱員是如何被通知關於其公司的疫苗接種政策,也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必須要弄清楚企業是否有制定了明確的政策,且該政策已明確地傳達給各員工,並統一執行、且存有相關記錄。員工是否已經接到關於這項政策的通知,以及員工是否有主觀上無視這項政策的行為。” 鄭博仁律師分析。

作為補充,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還表示,“假如雇主並沒有制定疫苗接種的相關政策,隻是單純的告訴了員工要接種疫苗,拒絕接種疫苗的員工是有一定機會,獲得失業補助金的。”

根據失業保障局的規定,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來評估個人是否有權獲得失業救助金。必須對雇主的規定、工作規則、以及需要接種新冠疫苗的原因進行審查核實,且要求明確索賠員工拒絕接種疫苗的具體原因。被解雇的員工是否有資格獲得失業補助金,將取決於未接種疫苗的原因,是否被定性為員工行為不當的事實調查。有關更多勞工法相關咨詢,可聯絡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華語服務部門,撥打華語專線626.570.8888,或發郵件至華語團隊[email protected].

圖文:鄭博仁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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