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後死亡男孩父母狀告洛杉磯聯合學區及老師嚴重瀆職】
美國新聞中心
5/26/2021
南加州托伦斯市12岁男孩父母于2018年对洛杉矶联合学区(LA USD)提起诉讼称,男孩在学校跑步摔倒后死亡 ,法官本周二做出裁定。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愛德華·B·莫頓(Edward B.Moreton)週五在聽證會上討論了洛杉磯聯合學區(LAUSD)撤銷Festus Onuwa Alagba和Clara Alagba在2019年3月提起的案件動議,然後將此案提交。 他的最終決定反映了他上周發佈的臨時裁決。
根據訴訟,這名男孩被告知在2018年3月6日的體育課上,在蘭喬帕洛斯維德(Rancho Palos Verdes)的道森中學(Dodson Middle School)繞田跑了五圈,儘管他告訴老師他得了流感並且無法參加比賽。
該孩子稱,在法庭文件中僅被認定為F.A.的孩子,在第三圈後告訴他的老師他已經累了,想停下來,但是他被命令繼續奔跑。
根據他父母的法庭文件。這名男孩在第四圈摔倒,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無人看管,直到老師清楚地知道(男孩)沒有在玩惡作劇」。
直到救護人員到達為止,才對這名兒童進行心肺復蘇術,並宣佈他在下午1:55左右死亡。 訴訟說,在托倫斯瑪麗醫療中心的小公司。 投訴稱,屍檢報告顯示他死於心臟驟停,並以病毒感染為誘因。
原告認為學校工作人員未有使用自動體外除顫機幫助兒子。
該訴訟稱:「直到(之後)醫護人員到達現場,AED才部署到了已經無脈動且失去知覺的F.A.上。」
LAUSD律師在其法院文件中辯稱,該男孩並非死於學校的疏忽,而是死於無法預見並無法診斷的冠狀動脈缺陷,因此該地區沒有義務做更多的事情。
法官不同意他的最終裁決。
法官寫道:「被告對其職責的看法過於狹窄。」 「學校有監督的責任。」
法官進一步指出,學校的老師接受了心肺復蘇術的培訓,並且在校內放置了AED,因此可以預見,學生可能會遇到緊急情況,需要醫療救護。
在駁回房地債務索賠時,Moreton說,原告沒有證明在學校的主要辦公室中安裝一台AED以及在運動場或體育辦公室附近沒有其他設備如何造成了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