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學校沒有自由權懲罰學生的校外言論】
美國新聞中心
6/23/2021
美東時間6月23日上午,賓夕法尼亞州馬哈諾伊市消息,美國最高法院就一起重大言論自由案件作出裁決,美國公立學校沒有普遍權力懲罰學生在校外的言論。這一案件涉及美國學校何時可以在社交媒體上執行行為規則。
該案原告為布蘭迪·利維 (Brandi Levy),她沒有作為學校的新生啦啦隊長而入選校隊,她之前在社交媒體應用平台(Snapchat) 上發佈了一條看似簡單粗俗的信息,稱「‘學校,F 歡呼,壘球,一切,」。幾天後,Lee 的學校指責她違反了行為準則,並懲戒她整整一年不可參加啦啦隊。
在美國學生們幾乎可以通過社交媒體和短信相互聯繫的時代,這一來自於最高法院8-1 票的裁決擴大了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 該決定並未保護所有校外表達,但它表明學校只能在狹隘的情況下採取行動,法院表示這將取決於未來案件的發展。
布蘭迪·利維 (Brandi Levy) 是賓夕法尼亞州一所高中的九年級學生,當時她在發現自己沒有加入學校啦啦隊後,而原因是一個週六在便利店購物時拿著手機向 Snapchat 發佈的一條消息而受到懲罰。
她在網絡平台上用一個粗俗的四字母動詞來寫,「f—學校f—壘球f—歡呼f—一切。」 當學校的一位啦啦隊教練發現這條信息時,布蘭迪在整個高二學年都被校隊停賽。
就此她和她的父母提起訴訟,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由於她的信息是張貼在校園外,她超出了學校當局的管理範圍,不能因此受到懲罰。
本週三的裁決將法院早先關於學生表達的裁決帶入了互聯網時代。 1969 年,法院稱學生和教師沒有「在校門外放棄言論或表達自由的憲法權利」。 該裁決稱,學生的表達不能受到監管,除非它會嚴重擾亂學校的工作和紀律。
Mahanoy 地區學區為懲罰布蘭迪Brandi Levy 做出辯護說,在 Covid 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智能手機、社交媒體的普及以及遠程學習的需求模糊了校內和校外之間的界限。 該學區表示,無論學生的表達來自哪裡,當信息針對學校並造成干擾時,學校都應該能夠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拜登政府站在學校一邊。 司法部表示,最高法院早先關於學校演講的案件涉及信息對其他學生和學校活動的影響,而不是信息發送的時間或來源。
但代表利維家族的賓夕法尼亞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示,年輕人「有權在不被過度冷漠的情況下找到自己的聲音。」 在校外,「政府可能不會懲罰言論,因為聽眾認為它令人反感甚至令人不快。」
圖/NBC News